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中专学生篇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中专学生篇
(第三版)
一、参保缴费
(一)参保登记及变更
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简称“大中专学生”)不论户籍,由学校负责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如参保人需要停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需要变更参保资料的,由所在学校回原参保登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二)缴费
1.缴费标准
每个居民医保年度每人280元,其中个人缴纳80元,政府资助200元。
2.缴费方式
学生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目前,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工行、广州银行、光大银行等7家银行都可办理缴费手续。
首次缴费后,新年度连续参保的应于当年6月4日起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地税部门委托的征缴银行缴交医保费,如委托银行自动转账缴费的,请保证扣款账户有足够的余额,否则,将因划扣不成功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温馨提示:如委托银行自动转账缴费的,请确认已办理好委托银行自动划账的手续。
二、居民医保卡
“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卡”)作为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就医及申请办理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凭证,由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统一管理。
(一)居民医保卡的领取
在学校为在校学生办理新参保登记的次月19日后,由学校到制卡银行通知的地点领取居民医保卡,并将居民医保卡及时发至已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学生。
【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1.核对居民医保卡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办理变更手续。
2.领卡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多媒体查询机、ATM机上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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