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市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一览

导语 2016年最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已公布,那么2016广州市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是什么?

  六、类风湿关节炎

  本市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具有下列4项或4项以上指征的:

  (一)晨僵至少1小时(≥6周);

  (二)3个或3个以上关节区的关节炎(≥6周);

  (三)腕、掌指关节或近端指间关节炎(≥6周);

  (四)对称性关节炎(≥6周);

  (五)皮下结节;

  (六)手X线检查显示改变;

  (七)类风湿因子阳性。

  七、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慢性肾炎、糖尿病、高血压及其它可引起慢性肾脏疾病的病因;

  (二)尿毒症面容、乏力、失眠、食欲不振、皮肤瘙痒、尿素霜、水电解质及酸碱代谢紊乱、贫血、出血倾向、肾性骨营养不良、易发感染等;

  (三)代偿期实验室检查正常,失代偿期时血肌酐高于正常值及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持续3月以上;或病史不足3月,但有肾脏B超出现肾脏萎缩、皮髓分界不清等慢性化表现。

  八、慢性肾小球肾炎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慢性肾小球肾炎诊断标准:

  (一)起病缓慢,以血尿、蛋白尿、水肿和高血压为临床表现的肾小球疾病,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异常;

  (二)排除继发性肾小球疾病,如狼疮性肾炎、糖尿病肾病和高血压肾损害等以及遗传性肾小球炎。

  九、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明确的器质性心脏病病史;

  (二)症状: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劳力性呼吸困难、乏力、食欲不振及腹胀等;

  (三)体征:颈静脉怒张或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肺部罗音、胸腔积液、心脏扩大、舒张期奔马律、肝脾肿大、外周水肿、腹水等;

  (四)心脏彩超提示心脏增大,伴或不伴EF值下降;胸片提示心影增大、肺淤血等。

  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慢性阻塞性肺病诊断标准:

  (一)40岁以上、有吸烟或有毒颗粒接触史;

  (二)反复咳嗽、咳痰至少大于2年,和(或)伴有劳力性呼吸困难;

  (三)吸入扩张剂后肺功能FEV1/FVC<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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