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市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一览
导语 2016年最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已公布,那么2016广州市医保门诊指定慢性病准入标准是什么?
六、类风湿关节炎
本市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具有下列4项或4项以上指征的:
(一)晨僵至少1小时(≥6周);
(二)3个或3个以上关节区的关节炎(≥6周);
(三)腕、掌指关节或近端指间关节炎(≥6周);
(四)对称性关节炎(≥6周);
(五)皮下结节;
(六)手X线检查显示改变;
(七)类风湿因子阳性。
七、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慢性肾炎、糖尿病、高血压及其它可引起慢性肾脏疾病的病因;
(二)尿毒症面容、乏力、失眠、食欲不振、皮肤瘙痒、尿素霜、水电解质及酸碱代谢紊乱、贫血、出血倾向、肾性骨营养不良、易发感染等;
(三)代偿期实验室检查正常,失代偿期时血肌酐高于正常值及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持续3月以上;或病史不足3月,但有肾脏B超出现肾脏萎缩、皮髓分界不清等慢性化表现。
八、慢性肾小球肾炎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慢性肾小球肾炎诊断标准:
(一)起病缓慢,以血尿、蛋白尿、水肿和高血压为临床表现的肾小球疾病,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异常;
(二)排除继发性肾小球疾病,如狼疮性肾炎、糖尿病肾病和高血压肾损害等以及遗传性肾小球炎。
九、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以下标准:
(一)有明确的器质性心脏病病史;
(二)症状: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劳力性呼吸困难、乏力、食欲不振及腹胀等;
(三)体征:颈静脉怒张或肝颈静脉回流征阳性、肺部罗音、胸腔积液、心脏扩大、舒张期奔马律、肝脾肿大、外周水肿、腹水等;
(四)心脏彩超提示心脏增大,伴或不伴EF值下降;胸片提示心影增大、肺淤血等。
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本市二、三级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符合《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常规》的慢性阻塞性肺病诊断标准:
(一)40岁以上、有吸烟或有毒颗粒接触史;
(二)反复咳嗽、咳痰至少大于2年,和(或)伴有劳力性呼吸困难;
(三)吸入扩张剂后肺功能FEV1/FVC<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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