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标准一览
导语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有哪些?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广州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小编整理了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标准一览,供大家参考哦!
慢性病
慢性病专门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慢性病会导致巨大危害,一旦防治不及,会造成经济、生命等方面危害。而一些学者发现,慢性病的发生与消化系统有重大关联,并提出了发生规律的研究理论。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待遇标准一览
门诊指定慢性病待遇标准
目前,广州市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16种: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门诊指定慢性病的,须经具备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登记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应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如下:
定点医疗类别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统筹基金高支付限额 |
备注 |
基层医疗机构 |
70% |
50元/病种·月,不滚存,不累计 |
参保人员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保待遇 |
其他医疗机构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