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因高温天气停工不得扣工资。39℃以上停工、37-39℃限6小时、35-37℃缩短作业。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工资。
高温天气停止作业扣工资吗
高温天气下工作有保护!当气温达到一定标准,劳动者可以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且工资不能被扣。
一、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二、温度与工作安排
日最高气温39℃以上
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
• 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 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
•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
• 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 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三、工资保障
以上三种情况下停止工作或缩短工作时间,工资照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
四、室内工作同样适用
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除享受高温津贴外,用人单位也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场所温度。
五、违规投诉
如遇用人单位违规扣工资,可拨打热线投诉:
• 12333:劳动权益保障热线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12351:广东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