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暂住证可享9类服务

据了解,《管理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规定持有广州市暂住证的流动人员可享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法律援助、申报科技成果、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婚前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等)、参加社会保险、使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子女义务教育、子女享受免疫和儿童保健服务等9个方面的便利服务。

《管理规定》还要求用人单位录用的流动人员要与其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承担岗位培训责任等,不得招用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员。此外还提出要将外国人纳入流动人员管理范畴。

《管理规定》还明确提出,街、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受公安机关委托,在规定的管辖范围内查验流动人员暂住证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并出示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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