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工本费等取消

据悉,这是广州自2004年废止《广州市区暂住人口管理规定》后,再次修订实施关于流动人员管理的综合性、基础性规章。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强化了暂住证对流动人员的服务功能,并取消了办证工本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费等费用。

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副主任李立之表示,在取消办理暂住证工本费后,市财政每年要为此负担2000多万元的制证成本。目前,广州面向流动人员个人收的费用,只有每个月2.5元的治安联防费,从暂住的第七个月开始收取,这也是面向户籍人口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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