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肇庆社会保险证明怎么出具
导语 肇庆具备出具参保证明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怎么办理社会保险证明?需要哪些手续?所需材料有哪些?
事项名称:社会保险证明
服务对象:具备出具参保证明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办事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请条件:
1.参保单位在办理企业上市、各类证件或年审、申请各类、优惠政策、推荐先进、工程招标、资质证明、企业备案等各项业务时,需提供全部或部分人员参保情况证明的;
2.职工本人申请迁入城镇户籍、职称评定、购房贷款或因劳动纠纷需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参保情况证明的;
3.公、检、法等部门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4.律师事务所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开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保情况证明的;
5.个人受委托或为直系亲属开具参保证明;
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开具参保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开具一份申请函(申请函内容需说明:委托申办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须开具证明的用途、开具的具体时间、若开具部分人员需提供部分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和填写联系方式)。
2.个人申请开具参保证明,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单位开员工个人证明,则需要申请函(参照单位开具证明提供材料)及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全部盖单位公章。
3.执法部门办理开具证明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含申办人姓名、证明内容)、申办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律师事务所开具委托当事人相关证明的,需提供诉讼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参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开具参保证明的(个人受委托开具参保人相关证明)需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受理单位: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办理地点:1.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2.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 保险关系科1、2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社会保险证明的办理期限原则上是为一天,如证明开具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业务经办人员可与申办人约定限期办理,约定限期从业务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1.申办人申请开具证明的缴费年限涉及缴费信息核定和历史缴费信息清理。
2.申办人一次性申请开具证明的数量超过十宗或以上。
3.申办人申请开具证明的缴费年限涉及其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办理流程:
1.申请。申办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领取结果。接件受理人出具《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或《个人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或《不受理告知书》交申办人。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58-2845123、0758-2905357、0758-2905358
监督投诉:0758-28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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