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电视购物广告禁叫卖式配音

导语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实施。其他时段播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有哪些要求?

  明年起电视购物广告禁"叫卖式"夸张配音 晚间禁播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时,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

  《通知》指出,近段时间以来,广告违规问题反弹,部分卫视频道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存在内容夸大虚假、长时间反复播出等问题,造成恶劣影响。

  《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坚决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

  (二)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

  (三)不得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现场访谈等形式以及新闻素材、资料等作宣传。

  (四)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

  (五)要在屏幕画面右上角明确标注“广告”字样。

  (六)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

  《通知》强调,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卫视频道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的监管工作,对存在违规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加强对其他频道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内容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通知》自2014年1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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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立:一纸禁令能叫停叫卖式电视购物广告?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消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时,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中新网10月30日)

  可能很多电视观众都被电视购物广告所困扰,那种声嘶力竭、你不看一眼电视购物广告都对不起推销者、不卖出商品不罢休的热情绝对让观众印象深刻。有的观众甚至套用电视购物广告的模式大讲电视购物广告对其造成的影响。针对电视购物广告在内的电视广告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规定》真的是一场及时雨。但效果如何,还真的“别看广告看疗效”。

  应该说,针对电视广告泛滥问题,原国家广电总局2009年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上星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播出机构禁止播出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等产品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通知》出台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上星频道在规定时间内的广告数量和播出模式确实按照《通知》要求加以落实,但在个别省级电视台以及省级以下电视台,仍然存在着变化产品名称、伪造产品类型、改变播出模式等打擦边球的广告插播现象。因此,此次出台规定效果如何,叫卖式电视购物广告会否摇身一变以另一种形式继续招摇过市,《通知》要求的其他内容,会否被打折执行,仍然应该打一个问号。

  电视购物广告之所以泛滥,原因在于电视台对经济利益的过分追求,源于对电视购物广告审批管理体制过于宽泛以及追责的相对宽松,倘若将播放电视购物广告的违规成本提高,通过转变和优化电视台运营方式,保证电视台应有收益,自然就会堵住或压缩违规电视购物广告播放的渠道,电视购物广告应该有所收敛,观众打开屏幕时应该就会享受到“清净愉悦”的电视画面。

  曾几何时,观众曾将“请别在广告里插播连续剧”戏说电视购物广告的“疯狂”,希望此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通知》后,能够动真格,追真责,保持久,只有监管部门和电视台双方相向而行,观众才不会守在电视机旁看教授们专家们掏心窝子的推销,才不会看到“叫卖式购物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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