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2013最新全文

导语 2013年9月4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文件,规定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

  第十五条 学校应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依法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培训经费,保障经费投入,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教职员工应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第十六条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依法接受教育、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合理使用经费,提高办学效益。

  第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及音乐美术器材、生活设施和卫生设施、安全设施的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使用效率。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及其应急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各项安全和卫生设备设施,健全安全和卫生应急保障体系,落实“五防”(人防、物防、技防、巡防、联防)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学校安全和卫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并设立安全和卫生管理机构,有专人管理安全和卫生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饮水安全、设备设施、消防、交通和信息安全等管理,制定各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和卫生教育及应急演练。财务室、档案室、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重点场所有专人负责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的各种活动均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寄宿制学校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落实值班制度,采取护校措施,维护校园安全。

  学校应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纳入学生档案;组织教职工定期体检,建立教师健康档案。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服务区域,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实行常态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应规范学籍管理工作,配备学籍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制度和学生异动情况报告制度。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条 学校应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等须符合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教育教学

  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按国家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课程标准,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课程计划,以及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校历安排课程、组织教育教学。课时符合国家和省规定。

  学校应使用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国家课程教材,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学校应按省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学用书,按《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办〔2012〕18号)规定选用教辅材料。

  学校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学校应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

  第二十四条 小学生和初中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的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和7小时。不得安排走读生到校晚自修。寄宿生可适当安排晚自修,初中生晚自修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小学生晚自修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晚自修结束时间不得超过21时。切实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生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

  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得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等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义务教育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形式的辅导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加强德育课程教学,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学校德育课程,配备足够的德育课程教学的专任教师,注重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发挥课程主渠道的育人作用;开展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礼仪素养和行为习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观念,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劳动教育和节约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和艰苦奋斗、珍惜劳动成果的意识;开展诚信教育、廉洁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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