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3年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车船税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2011〕150号)规定,广州市2013年车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如下:

  在广州市范围内,属于《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见下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申报缴纳车船税。

  前款车船包括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以及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 目

计税单位

年基准税额

备 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

每辆

18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

36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

42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

72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

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

3000元

4.0升以上

4500元

商用车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20人每辆

60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10-19人每辆

480元

货 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48元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96元

摩托车

每辆

36元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200吨每吨

3元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净吨位201吨-2000吨每吨

4元

净吨位2001吨-10000吨每吨

5元

净吨位≥10001吨每吨

6元

游 艇

长度≤10米 每米

600元

长度指游艇总长

长度11-18米 每米

900元

长度19-30米 每米

1300元

长度≥31米 每米

2000元

辅助动力帆船

每米

600元

 

注: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

  点击查看>>>广州2013年车船税应纳税额表

  点击查看>>>广州2013年车辆申报纳税时间

  点击查看>>>广州2013年车船税申报资料一览

  点击查看>>>广州2013年车船信息变更申报须知

  点击查看>>>广州2013年哪些车船可享受减免税?

  点击查看>>>广州2013年车船税纳税申报地点(大全)

  点击查看>>>车辆过户后以往车船税谁缴纳?由前车主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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