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契税税率(2012) 契税 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与、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征收,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让、转让、买卖土地、房屋的税基为成交价格,赠与土地、房屋的税基由征收机关核定,交换土地、房屋的税基为交换价格的差额。税率为3%~5%。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广州各种税税率大全 印花税税率 契税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 耕地占用税税率 车船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营业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 房产税税率 烟叶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 资源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市房地产税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分享本文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