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所得税报税攻略详解

  办事部门:广州国税局

  五、定率征收企业的所得税税款计算

  企业根据税务机关鉴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在纳税年度内根据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的实际发生额,按以下方法计算各期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和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

  预缴所得税额的计算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1.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3.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4. 收入总额=货币性收入+非货币性收入

  六、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规定

  实行定率征收企业须按月或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具体申报方法如下:

  1.预缴申报

  企业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天内,依照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申报。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申报可采取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和携带纸质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申报方式。

  2.年度汇算清缴

  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根据企业的实际应税收入,依照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如实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企业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税收优惠明细表》(享受税收优惠报送)。

  年度纳税申报可采取网上申报和携带纸质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申报方式。

  七、企业所得税定率征收企业应注意的事项

  1.核定征收方式的鉴定是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报送有关经营信息进行确定,企业应对报送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2.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企业年度实际利润率达到或超过核定应税所得率20%的,应在发生变化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书面报告。

  3.企业未按规定如实、准确、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生产经营、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等有关信息及变化情况,造成核定偏离企业实际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重新鉴定所属年度的征收方式、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并按新的鉴定结果计缴企业应缴税款。

  八、咨询途径

  纳税人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有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事项的,请致电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