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州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方式及流程
导语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怎么开?在哪里打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纳税记录》怎么开?
开具流程:
一、自行开具
1.《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自行开具,还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2.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端、“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开具,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通过电子渠道自行申请开具的办理途径更多、更便捷。而且网上开具的式样与办税服务厅开具的一致,加印电子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因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使用效力。
电子渠道办理流程:
(1)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登录﹥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个税纳税记录开具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点击“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登录;也可以直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申请开具。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网页端首页﹥登录﹥完税证明查询
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框右下角“个人所得税”跳转进入WEB网页版登录界面;也可直接输入网址登录:https://its.etax-gd.gov.cn/。
(3)“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个人中心﹥登录(注册)﹥查询﹥证明办理﹥纳税记录
二、委托开具
由于涉及纳税人敏感信息,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自然纳税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但必须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其他渠道不提供代开服务。具体办理资料包括:
1.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三、信息验证
为防止篡改、伪造《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信息验证:
1.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APP或“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扫描《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中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2.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扫描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的二维码进行验证,或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输入验证码进行验证。
四、异议处理
1.纳税人对《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存在异议的,可以向管辖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2.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存在异议的,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渠道申请核实,也可到异议信息列明的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广州办税预约+查询入口、个税计算器,广东各地税务局地址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