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前置审批经营性用地出让窗口业务受理收件清单

受理业务:己前置审批经营性用地出让
窗口收件需提供的资料:
1 申请具体办理事项报告 〔原件〕
2 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3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规划红线图 〔复印件〕
5 规划设计条件或其他规划审批资料〔规划方案,报建审核书等〕 〔复印件〕
6 分期开发的,己结案部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红线图或测绘所套图资料 〔复印件〕
7 征地拆迁结案函
8 拆迁情况统计表 〔原件〕
9 拆迁安置、临迁、弃产补偿、永迁户、公房安置等情况资料 〔原件〕
10 项目用地涉及民航、文物、文化或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函 〔复印件〕
11 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 〔复印件〕
12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复印件〕
说明:由于己前置审批经营性用地属于历史遗留用地,案件错综复杂,因此,难于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规范收案标准。上述所列内容,请窗口收件工作人员根据具体办理业务事项尽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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