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注销指南
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申请注销卫生许可批件:
1.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自行前来申请注销卫生许可批件的。
3. 因不可抗力导致卫生许可行为实施没有可能或必要的;
4.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所需材料
1 . 注销书面申请报告 (原件)
2 . 原卫生许可批件 (原件)
3 . 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对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自接收到技术审查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对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自接收到技术审查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20-389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