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学成果奖评审

公开项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广州市教学成果奖评审
办事依据
《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第4、13条
办理条件
《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
办理程序
资格审查-专家通迅评审-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公告-正式公布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须支付专家评审费,标准由物价部门规定)。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受理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1.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5份(1份原件,其余可复印),成果评审部分一式9份;
2.专著、编著、教材原件1份,核心内容复印件一式9份;论文、实验报告或方案原件1份,复印件7份(参加评审的专著、编著、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出版或发表,软科学成果需要有市以上政府部门采纳情况的介绍及相关材料)。
3.成果鉴定书、相关奖励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1份,复印件7份;
4.成果评审部分及送评材料不得出现成果完成人及成果完成单位等资料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广州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联系电话
83189817
办公地址
西湖路83号
受理窗口
首层大厅
办事网址
www.gzedu.gov.cn
投诉电话
83186929
投诉处理时限
一般情况受理后七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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