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审

公开项目
内 容
办事项目名称
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办事依据
《关于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穗办[2000]13号)保留项目第19项
办理条件
评选前公布条件
办理程序
下达评选名额-学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小组评审-报市政府审批。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期限及服务承诺
评选前公布
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1.单位事迹材料;
2.《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事迹表》(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的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3.《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主管部门盖章);
4.《广州市教育工作优秀单位名册》(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书(表格)名称
(附示范文本)
《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联系电话
83185665
办公地址
西湖路83号
受理窗口
首层大厅
办事网址
www.gzedu.gov.cn
投诉电话
83186929
投诉处理时限
一般情况受理后七个工作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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