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南沙区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指南

导语 8月16日起可申请2021年南沙区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报办事指南,至9月15截止。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材料。

  ➤资助标准

  对设站(基地)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期间的日常经费给予资助,每招收1名博士后,开题考核通过的,给予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

  ➤申请时间

  1、集中申报时间

  2021年8月16日至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

  2、系统申报截至时间

  截止到2021年9月10日24时

  3、递交纸质材料时间

  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年9月15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经区博士后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基地)以及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日常经费资助的单位,招收博士后人数以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新招收的博士后人数为准。

  ➤申请入口

  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

  ➤申请材料

  1.《南沙区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下载后见文件第4页);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3.设站(基地)单位注册登记证明;

  4.进站博士后名册;

  5.开题考核通过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请按照项目类型在办理申请审批时一并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工作站(基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s://qiye.gzns.gov.cn/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申请人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程序上报审批,并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助资金。

  (四)区财政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对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资金拨付。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组织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3-8号窗口

  联系电话:22210855

  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发展局

  联系电话:39053851

  邮箱地址:nsqrcj@126.com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沙人才】可获取南沙区人才补贴申报入口、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材料/流程)、补贴标准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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