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博士后进站后经费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2019年广州博士后进站后经费申请材料
㈠科研项目资助申请
1.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2. 进站时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须补充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3. 开题通过佐证材料。
㈡生活补贴申请
1.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2. 进站时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的,须补充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3. 开题通过佐证材料(第一期申请须提供)。
4. 中期考核佐证材料(第二期申请须提供)。
㈢安家费申请
1. 境内博士后人员:
(1)中国博士后网出站备案证明。
(2)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增人卡(用工关系应为全职;提交“增人卡”的,须同时提交与市属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3)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4)博士后证书。
(5)获市级财政其他项目安家费、住房补贴同类资助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2. 境外博士后人员:
(1)博士后进修证明(外文证明须附翻译件)。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港澳地区提交“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3)博士学位证书(持港澳台、境外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相关鉴定材料)。
(4)聘用协议/劳动合同/增人卡(用工关系应为全职;提交“增人卡”的须同时提交与市属事业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聘用协议)。
(5)外籍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提供身份证明。
(6)获市级财政其他项目安家费、住房补贴资助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㈣新设站(基地)资助申请
1.获批设站(基地)佐证材料。
2.进站博士后清单。
3.进站人员博士学位证书。
㈤日常经费资助申请
1.进站人员博士学位证书。
2.上一年度进站人员清单。
㈥国际培养资助申请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2.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协议。
3.国(境)外培养接待单位的邀请函。
4.拟使用开支范围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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