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医疗健康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网点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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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简介: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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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划,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元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和常态化管理,负责指导卫生村镇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控制吸烟工作。统筹协调健康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的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区卫生健康局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信访维稳工作。
(六)负责拟定并协调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
(七)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组织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实施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营范围: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政策、规划,监督管理中医药业务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 组织中医药科研、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工作,发掘、整理和继承祖国医学遗产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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