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广州安居集团关于开展居民商品住宅“卖旧买新”试点工作的通告》,广州居民商品住宅“卖旧买新”试点工作申请条件见正文
2026年广州居民商品住宅卖旧买新参与对象以及二手房收购条件
1、报名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参与对象
(一)换房人:有意愿出售名下二手住宅并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居民个人或家庭(下称“换房人”)。
(二)收购主体:广州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其下属广州安居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3、二手住宅收购条件
(一)位于广州环城高速以内,原则上距离轨道交通站点3公里范围内;
(二)建筑面积不高于70平方米,收购对价不高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已取得合法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抵押、无查封、未设立居住权等限制情形,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四)存在租赁关系的,须与收购主体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五)不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违法搭建、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使用性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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