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肇庆按月登记领取失业金办理指南
导语 领取失业金期间每个月办理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手续?
事项名称:领取失业金期间按月登记
服务对象:领取失业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
办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152号)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应凭本人身份证明、失业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签到手续,并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培训情况。
申请材料:
(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原件);
(二)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登记证》(核原件)。
受理单位:失业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社保服务”网上服务板块(网址:http://hrss.gd.gov.cn/gdsbfw/)进行网办。
市局受理地点:1.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2.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8-2891796
监督投诉:0758-28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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