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肇庆失业待遇恢复、补发办理指南

导语 肇庆市办理失业待遇恢复、补发流程是什么?失业待遇恢复、补发需要什么材料办理?

  事项名称:失业待遇恢复、补发

  服务对象:需办理恢复、补发的失业人员

  办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152号)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应凭本人身份证明、失业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签到手续,并对求职和接受职业培训情况。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视同重新就业。经说明合理原因恢复、补发失业待遇。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补发失业保险金登记表》

  (二)失业人员身份证(核原件);

  (三)《创业就业证》(核原件);

  (四)患病人员的情形:病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生育人员的情形:出生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理单位:失业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市局受理地点

  1.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8-2891796

  监督投诉:0758-28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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