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肇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导语 肇庆失业待遇停发的情况有哪些?事业待遇停发条件是什么?怎么办理失业待遇停发手续?

  事项名称:失业待遇停发

  服务对象: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无签到、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办事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粤社保函[2014]152号)

  申请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待遇:

  (一)应征服兵役的;

  (二)无正当理由,没有办理失业签到;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中断计算。中断原因消除后,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材料

  (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核原件);

  (二)失业人员《创业就业登记证》(核原件);

  (三)应征服兵役情形:《兵役登记证明》等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四)没有办理失业签到情形:不需提供办事材料,系统自动停发失业待遇;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情形:对应的法律文书。

  受理单位:失业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

  市局受理地点

  1.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专厅(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2.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758-2891796

  监督投诉:0758-285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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