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旅行社设立全攻略(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者或制作批发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订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做准备。”的行业机构。
办理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装修完毕并能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直线固定电话2部以上;传真机和复印机各1台以上或者传真复印一体机1台以上;具备与旅游主管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1台以上;所有设施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旅行社从业经历不得少于2年;相关专业经历是指在中专以上院校或有关机构从事旅游企业管理专业学习或研究的经历,时间不得少于2年;旅行社与经理人员、计调人员、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期限不得少于1年。
所需材料
1 . 设立旅行社申请书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2 . 出资人身份的相关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营业执照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验资证明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6 . 经营场所来源证明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 . 营业设施设备证明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8 . 法定代表人相关资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9 . 经理人员相关资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0 . 计调人员相关资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1 . 导游人员相关资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2 . 企业章程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3 . 存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14 . 委托他人办理的相关资料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申请人向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6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2 . 受理:市旅游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 . 审查:市旅游局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审查的方式,审查拟设立的旅行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
4 . 批复:作出批复决定。符合条件的,批准设立;不符合条件的,不批准设立。
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申请资料。
2 . 受理:市旅游局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3 . 审查:市旅游局对网上资料进行审查,并安排检查经营场所,检查经营场所时收取书面申请资料并核对相关原件。
4 . 批复:市旅游作出批复决定。
5 . 申请人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并在系统中报备这些信息。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6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五9:00-12:00、13:00-15:00
地 址:市直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06窗口
联系电话:020-3892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