馒头越白越危险
另一项新近出现的指责是:“主禁派”的态度受到了国外进口面粉加工设备厂家的影响。因为过氧化苯甲酰的漂白作用,使得面粉企业采用国产设备就完全可以达到国外进口面粉加工设备的效果,因此“国外某些面粉加工机械商打着关心公众饮食安全的幌子,通过禁用过氧化苯甲酰来达到对中国面粉加工设备的垄断”。
“主存派”则被指与增白剂生产企业有染。上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认为,卫生部之所以在大米香精问题上表现迅速,与增白剂生产企业的现状有很大关系。因为过氧化苯甲酰只能用于面粉增白,一旦取消面粉增白剂,增白剂生产企业的命运只有停产、转产。因此,在十多年来的争论中,面粉增白剂企业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方式阻止面粉增白剂取消。
据了解,这些企业多次向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信访办、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投诉,矛头则指向国家粮食局“不懂科学”,甚至通过员工静坐等方式表达对禁用增白剂的反抗。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对本刊记者表示,这些利益纠葛“是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常见现象”。宋华琳在其主题为“标准化研究”的博士论文中曾经写道:“今天,企业往往希望能够更为实质性地介入技术标准制定过程之中。因为谁主导了标准制定权,就可以‘挟标准以令诸侯’,尽量让标准能同自己的生产水平和条件合拍,从而对竞争对手形成技术壁垒,以获取更大的市场利益。”
添加剂去留谁做主?
除了禁用证据不足,卫生部反对禁用面粉增白剂的理由,还包括有可能影响面粉的进出口贸易。
目前,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允许在面粉中不限量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欧盟内部销售的面粉中均不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仅在出口面粉中添加。卫生部有关部门在今年8月同全国政协委员冯平交流时也提到上述理由。“卫生部的人说,禁用过氧化苯甲酰会影响面粉的进出口。”冯平对本刊记者说。
但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王晨光对本刊记者表示,这一理由并不令人信服:“国内市场,首先需要对中国老百姓负责。”
但无论如何,在添加剂的使用标准和去留之争中,中国消费者并没有实质性的话语权。
中国食品添加剂产业自上世纪80年代快速发展,至2009年已批准使用食品添加剂2500多种,年产值超过600亿元。与此同时,滥用添加剂甚至非法使用添加剂所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被频频曝光,对包括添加剂在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更严格监管的民间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与此呼应,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
宋华琳认为,这两条规定中隐含着的意思是,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一般禁止,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许可”;使用食品添加剂有两个条件,“一个是确有必要,另一个是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此外,已经制定的标准还应该根据使用结果及时调整。
在他看来,那种“没有证据证明面粉增白剂存在安全问题,因此不能禁用”的观点是有悖于《食品安全法》的。
与此有关,《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主禁派”的主要观点已由“面粉增白剂不安全”转为“不必要”。据前述粮食系统权威人士透露,曾有粮食系统领导拍着桌子质疑:“离了增白剂,是蒸不成馒头、擀不成面条、烙不成大饼还是炸不成油条?”
今年9月15日,一群特殊的“消费者”在北京西北部某律师事务所自发召开了一场“食品添加剂标准制定与公共政策”座谈会。参与者包括多位研究食品、营养与法律的专家,他们要求在政策制定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反对少数专家和部门对标准制定的垄断,也被与会的多位专家提及。
在他们看来,启动一套程序装置,避免商业利益以“科学”的名义侵蚀公众利益,这对于食品添加剂标准制定至关重要。
毕竟,对公众而言,在不断扩大份额的添加剂市场当中,存在且还将出现多少个“过氧化苯甲酰”,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