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考报名填志愿指南
导语 为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考资料:2011广州中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招考办(中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 〔2012〕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2012〕7号)的精神,为加强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一)学籍和户籍在我市12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12所普通高中学校(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协和中学、广东华侨中学、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和28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0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南沙第一中学、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中学、秀全中学、邝维煜纪念中学、增城中学、新塘中学、从化中学、从化六中),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的区(县级市)属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二)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三)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非政策照顾的异地借读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相同。
(四)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五)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二 、招生学校批次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录取分二个阶段进行,分为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类学校。
第一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具体批次分为:
独立招生学校:面向全市或面向本区招生的外语类、美术类学校及招收“宏志班”的学校。
提前批:面向全市十二区(县级市)招生的10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美术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除外)和华师附中南海实验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28所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批:面向老三区(即越秀、海珠、荔湾三区,下同)和本区招生的省一级学校(含民办学校)。
第二批:面向老三区和本区招生的市一级学校(含民办学校)。
第三批:面向全市和本区招生的区一级学校(含民办学校)和其他学校。
除老三区外其它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的学校的招生批次(一至三批)由各区(县级市)确定,但整个招生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
第二阶段:即第四批为面向全市招生的所有省、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同场同批统一录取。
三、各批次志愿个数和填报顺序
(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数:
独立招生学校——公办高中公费1个,择校1个;
提前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3个,择校或自筹经费班共 3个;
第一至第二批——每批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共4个,择校4个;
第三批——民办高中4个。
上述为老三区志愿数。部分区(县级市)除提前批外其它批次志愿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略作调整。各区(县级市)每批次志愿个数详见附件。
(二)职业类学校志愿数:
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8个。
(三)在普通高中各录取批次中,除规定第一志愿只可报公办高中公费或民办高中外,其余志愿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学校的顺序,即第二志愿开始,公办高中公费、民办高中、公办高中择校、自筹经费班等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定。职业类学校顺序没有特别规定,由考生自行选择。
四、填报志愿办法与时间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中招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gzzk.cn。
(一)填报志愿时间:6月1日8时至6月5日17时。
(二)填报志愿流程
填报志愿流程:考生在网上登录中招志愿填报系统,进入填报志愿界面→首先正确输入本人考生号和密码→然后逐一填报各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再认真核对与修改→最后确认志愿信息。
如考生在填报志愿确认时间截止时未对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加以确认,则志愿填报系统将视为考生对自己填报的志愿信息予以默认,志愿填报系统将按自动确认处理。
(三)在填报志愿的期间内,考生如要求对自己已确认的志愿信息再作修改,则由报名点甄别其提出修改的原因,若确有正当理由的,由报名点对该考生“志愿已确认”的状态设置为“未确认”,考生本人用考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自行修改志愿并加以确认。
志愿确认截止时间一到,即我市中招填报志愿结束,市招考办将关闭志愿填报系统,立即对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安全备份,同时委托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经公证后的志愿数据备份盘分别独立封存在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和市公证处。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可随时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核查本人的志愿信息,如考生对自己的志愿信息有异议将以封存的志愿数据盘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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