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0第三批经适房销售细则

  为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市于10月28日起推出2010年第三批共2952套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向已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下称《准购证明》)的家庭销售。

  一、销售对象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按照《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并在2010年11月2日前(即购房意向登记结束之日前)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请家庭。

  二、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点位于荔湾区芳和花园。房源点拟售房屋数量、面积、房屋基准价格等情况见表1。

  表1

序号
房源点
所在区
项目
类型
销售方式
房屋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类别
房屋数量 (套数)
备注
1
芳和花园
荔湾区
3、5-13、19-21号楼
高层
预售
4277.57
第一部分
(12、19及8号楼部分房源)
600
定向供应2008年取得《准购证明》家庭
第二部分(3、5-7、9-11、13、20-21号楼及8号楼部分房源)
2352
向2009年以后取得《准购证明》家庭销售
共计
2952

  说明:第一部分600套房屋定向供应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如经复核符合条件的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家庭登记户数超出预留房源数量(600套)的1.5倍时,则按预留房源的1.5倍发放配售通知,如经复核符合条件的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家庭登记户数不足预留房源数量的1.5倍时,则全部家庭获得配售通知。定向供应房源如有剩余,全部向2009年以后取得购房资格家庭销售。

  附件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或评分异议申诉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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