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0第三批经适房销售细则
为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市于10月28日起推出2010年第三批共2952套经济适用住房,公开向已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下称《准购证明》)的家庭销售。
一、销售对象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按照《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并在2010年11月2日前(即购房意向登记结束之日前)已取得《准购证明》的申请家庭。
二、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点位于荔湾区芳和花园。房源点拟售房屋数量、面积、房屋基准价格等情况见表1。
表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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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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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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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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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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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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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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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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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数量 (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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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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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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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和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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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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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19-2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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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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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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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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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12、19及8号楼部分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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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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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供应2008年取得《准购证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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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3、5-7、9-11、13、20-21号楼及8号楼部分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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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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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2009年以后取得《准购证明》家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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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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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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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第一部分600套房屋定向供应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的家庭。如经复核符合条件的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家庭登记户数超出预留房源数量(600套)的1.5倍时,则按预留房源的1.5倍发放配售通知,如经复核符合条件的2008年取得购房资格家庭登记户数不足预留房源数量的1.5倍时,则全部家庭获得配售通知。定向供应房源如有剩余,全部向2009年以后取得购房资格家庭销售。
附件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或评分异议申诉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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