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积分入学对公示积分有异议如何处理

导语 海珠区积分入学对本人的公示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期间书面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反映情况。

  广州海珠区积分入学对本人的公示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期间书面向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反映情况,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异议处理并予以书面答复。异议处理结束后向社会公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海珠积分入学安排学位:

  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分配学位。当申请人积分相同时,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指标名称正序依次比较得分高低进行录取。

  如按上述规则,申请人随迁子女未被志愿学校录取,在申请人同意统筹安排学位的前提下,系统将自动安排未满招生计划的学校学位;如申请人不同意统筹安排学位,将不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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