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居住登记凭证怎么补办?

导语 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补领、换领居住证手续。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各类自助申报的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补领、换领居住证手续。

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补领、换领居住证手续。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各类自助申报的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补领、换领居住证手续。

  备注:代为补打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居住登记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注明: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穗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可以不申报居住登记。

  受理机构和申报方式: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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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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