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导语 在广州补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申请事项请见正文。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
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北京、辽宁、宁夏和新疆的户籍人员除外,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布)。
申请材料:
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注意: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办理,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受理部门:
由申请人在广州市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或广东省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同时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后(按规定签发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非广东省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后(按规定签发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元。
特别提醒:
(一)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二)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二、广州市户籍居民
受理条件:
广州市户籍居民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受理。
办理方式和时限:
(一)户籍地办证窗口办理:立等可取;跨区办证窗口办理:3个工作日。
(二)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网办:成功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证。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元。
各区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详见“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户政”--资讯服务--服务事项--《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注意事项:
(一)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书面提交其承诺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承诺书。
(二)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户政业务的预约途径以及对应的使用流程和说明:
1、广州市公安局网站预约办理户政业务:进入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依次点击:个人业务-查看更多-户政业务-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最后显示所需材料,再点击“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2、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户政业务:关注“广州微警务”小程序(或“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在微信菜单中依次点击:热门服务-户政预约-户籍业务(或部门特色-户政服务-户政业务咨询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户籍业务),阅读“温馨提示”后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最后显示所需材料,再点击“预约现场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3、广东政务服务网预约办理户政业务: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gdzwfw.gov.cn),依次点击:选择个人服务-群众常用-户政-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选择广州市-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跳转智能咨询平台进行预约,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最后显示所需材料,再点击“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4、以上预约途径均提供了相应的预约查询和取消功能,若需取消预约请按照页面相关提示取消预约事项,可通过“广州微警务”小程序(或“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在微信菜单中依次点击:热门服务-户政预约-预约查询与取消(或部门特色-户政服务-户政业务咨询预约-户政预约查询、取消)。申请人在成功预约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在一个自然月内,取消预约达到3次的,则该自然月内暂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2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