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导语 在广州补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申请事项请见正文。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

  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北京、辽宁、宁夏和新疆的户籍人员除外,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布)。

  申请材料:

  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注意: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办理,无需重复提交材料)

  受理部门:

  由申请人在广州市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受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国通办”或广东省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同时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后(按规定签发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非广东省户籍人员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在户籍地公安机关签发居民身份证后(按规定签发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制发临时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元。

  特别提醒:

  (一)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二)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二、广州市户籍居民

  受理条件:

  广州市户籍居民已向公安机关办理了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在办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

  由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受理。

  办理方式和时限:

  (一)户籍地办证窗口办理:立等可取;跨区办证窗口办理:3个工作日。

  (二)在“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网办:成功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发证。

  收费标准:

  证件工本费10元。

  各区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详见“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户政”--资讯服务--服务事项--《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一览表》。

  注意事项:

  (一)未满16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书面提交其承诺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承诺书。

  (二)大部分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政务中心)、派出所的办证窗口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其它办证点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详见微信“广州公安”中的“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

  户政业务的预约途径以及对应的使用流程和说明:

  1、广州市公安局网站预约办理户政业务:进入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依次点击:个人业务-查看更多-户政业务-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最后显示所需材料,再点击“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2、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户政业务:关注“广州微警务”小程序(或“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在微信菜单中依次点击:热门服务-户政预约-户籍业务(或部门特色-户政服务-户政业务咨询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户籍业务),阅读“温馨提示”后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最后显示所需材料,再点击“预约现场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3、广东政务服务网预约办理户政业务: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gdzwfw.gov.cn),依次点击:选择个人服务-群众常用-户政-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选择广州市-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跳转智能咨询平台进行预约,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最后显示所需材料,再点击“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4、以上预约途径均提供了相应的预约查询和取消功能,若需取消预约请按照页面相关提示取消预约事项,可通过“广州微警务”小程序(或“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在微信菜单中依次点击:热门服务-户政预约-预约查询与取消(或部门特色-户政服务-户政业务咨询预约-户政预约查询、取消)。申请人在成功预约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在一个自然月内,取消预约达到3次的,则该自然月内暂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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