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买了广州共有产权房后取得其他住房怎么办?

导语 购买了共有产权房后,承购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购买广州市其他住房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必须先办妥所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转让手续。

  根据规定,购买了共有产权住房后,承购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购买广州市其他住房或换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必须先办妥所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转让手续。

  在取得其他住房使用权之前,承购人可按公布的上一年度房屋租金参考价向产权受让方租赁所出让的共有产权住房临时居住,但最长租期不超过1年。

  温馨提示:如果不先办妥所持有的共有产权住房转让手续,承购人及其配偶将被追究违反共有协议违约责任,失信信息按照《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6号)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惩戒。

  拓展:如何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目前,市本级共有产权住房申购采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购人可自行查询相关情况,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申购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申购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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