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老年人政府服务资助标准多少?
导语 2020广州老年人政府服务资助标准多少?2020广州老年人政府服务资助有多少?
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资助对象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标准的,按照较高的资助标准执行。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备注:第一类资助对象
1.散居特困供养人员;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每月最高资助200元。
备注: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80周岁及以上的;
2.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服务资助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
市民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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