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异地就医新生儿待遇追溯办理指南
导语 符合异地就医新生儿待遇追溯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携带好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医疗费用开支明细等材料前往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一)符合政策规定异地就医范围的基本医疗费用;
(二)因待遇追溯、医疗保险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
(三)参保人因患病急诊或抢救,以及病情治疗特殊需要,经广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在广州市统筹区内非广州市定医疗机构住院或急诊留院观察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四)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办理材料】
本人办理材料
1.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 ;
2.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及申请人或家属签名);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
4.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二者之一均可) ;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记录页中详细记录有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的可不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首页);
6.如属急诊留观情形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应有与费用发生时间相符的详细的急诊留观记录);
7.承诺书原件(如病历及票据中姓名与医保信息系统中姓名不同时需提供由监护人拟写的证明就医者确为参保人的承诺书。A4规格,表格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他人代办材料
1.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
2.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及申请人或家属签名)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4.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二者之一均可)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记录页中详细记录有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的可不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首页)
6.如属急诊留观情形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应有与费用发生时间相符的详细的急诊留观记录)
7.承诺书原件(如病历及票据中姓名与医保信息系统中姓名不同时需提供由监护人拟写的证明就医者确为参保人的承诺书。A4规格,表格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8.受委托人身份证 9.委托书(1.A4规格;2.委托书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单位代办材料
1.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 ;
2.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原件(须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及申请人或家属签名) ;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含申请人基本信息、就诊医疗机构信息、项目名称、药品剂型及剂量、规格及项目单价等),加盖医疗机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
4.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出院小结或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二者之一均可) ;
5.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记录页中详细记录有姓名、性别等基本信息的可不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首页);
6.如属急诊留观情形需提供急诊留观病历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应有与费用发生时间相符的详细的急诊留观记录) ;
7.承诺书原件(如病历及票据中姓名与医保信息系统中姓名不同时需提供由监护人拟写的证明就医者确为参保人的承诺书。A4规格,表格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8.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9.单位介绍信(1.A4规格;2.加盖单位公章;3.介绍信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特殊情况需额外补充的材料
若有其它特殊情况的,请申请人需要根据相关情况提供对应资料及上述所需资料一起前往医保局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具体特殊情况所需资料如下:
(一)非个人原因迟参保(缴费)-因街道(镇)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系统信息录入错误,导致参保或扣费失败的/因街道(镇)经办原因导致扣费方式未实际变更成功,无法按时缴费到账的,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街道(镇)留存的参保登记表等表单复印件(由街道(镇)注明错误录入处)/征缴期内申请变更扣费方式并维护了扣费账户的证明(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二)非个人原因迟参保(缴费)-已在征缴期内按时提交资料并交纳费用给学校的在校学生,但由于学校经办人原因漏参保、漏缴费确认的,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1.学校对漏参保、漏缴费确认的情况说明原件(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2.银行账户转账证明、学校出具的缴费回执(收据)、缴款证明(如缴费登记表等)等能证明学生已按时缴纳费用至学校的客观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三)非个人原因迟参保(缴费)-已在征缴期内按时提交资料并交纳费用给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但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经办人原因漏参保缴费的,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1.村集体对漏参保、漏缴费确认的情况说明原件(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2.银行账户转账证明、村集体出具的缴费回执(收据)、缴款证明(如缴费登记表等)等能证明申请人已按时缴纳费用至村集体的客观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四)非个人原因迟参保(缴费)-全年度内均属民政、残联资助的困难人员,但民政、残联部门因系统及经办等原因,未在征缴期内按时完成参保的,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民政、残联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或协办函原件(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五)非个人原因迟参保(缴费)-因税务部门接口原因未能及时接收职工医保停保信息,从而导致参保人未能按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缴费的,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税务部门出具的停保证明(停保时间为12月20日前)原件(应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六)无法提供发票原件-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发票原件,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加盖定点医疗机构财务专用章的发票存根或发票复印件或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任一材料)复印件(其中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需提供原件),需由出具部门盖章确认;
2.承诺书原件(A4规格,需说明发票遗失的基本情况。表格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七)无法提供发票原件-非个人原因无法提供发票原件,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已报销部门或公检法部门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八)责任明确的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医疗费用,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责任比例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医疗保险参保人零星报销拨付账户修改(仅限于三种情形:已终止参保并注销医疗保险凭证,需拨付到本人其它银行账户;2、参保人已死亡,并注销医疗保险凭证,需拨付到继承人指定银行账户;3、因客观原因不能激活社保卡及不能回广州提取个人零报账户资金的异地就医人员,拨入本人在广州开立的其他银行账户,开户行应为医保协议银行。),需要额外提供以下资料:
1.《基本医疗保险抽单止付申请表》原件(A4规格,表格样式请到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下载。);
2.承诺书原件(A4规格,需由参保人(或其监护人、法定继承人)现场签名并注明原因、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办理程序】
需办理零星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按要求持相关资料至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其中,单笔总发生医疗费用低于1000元的普通门(急)诊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二级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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