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费率浮动简明表

导语 日前,新版《广州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自2020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表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费率浮动简明表

  说明: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核定应支付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列入考核范围的待遇费用除外)÷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总额。

行业类别

上年度工伤保险

支缴率

浮动档次

缴费费率

其他浮动因素

一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30%

1. 用人单位持有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被依法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对象,可享受一次再下浮两个档次费率优待(需申请);

2. 用人单位持有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可享受一次再下浮一个档次费率优待(需申请);

3. 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的,再上浮两个费率档次;

4. 下浮费率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属风险行业类别的最低档次费率,上浮费率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属风险行业类别最高档次费率。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24%

支缴率≤100%

基准费率

0.20%

二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0.60%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48%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4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32%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20%

三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1.0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0.84%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7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56%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35%

四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1.3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1.08%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0.9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72%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45%

五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1.6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1.32%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1.1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88%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55%

六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1.80%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1.44%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1.2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0.96%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60%

七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1.95%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1.56%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1.3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1.04%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65%

八类

行业

支缴率>150%

上浮二档

2.10%

150%≥支缴率>100%

上浮一档

1.68%

100%≥支缴率>50%

基准费率

1.40%

50%≥支缴率>0

下浮一档

1.12%

支缴率=0

下浮二档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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