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期间广州黄埔区有哪些医务人员保障政策?

导语 3月3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黄埔区关于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明确从物资保障、服务保障、福利补助、绩效核增、子女优教等14个方面,全方位解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2020疫情期间广州黄埔区有哪些医务人员保障政策?

  3月3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印发《黄埔区关于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明确从物资保障、服务保障、福利补助、绩效核增、子女优教等14个方面,全方位解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黄埔区此次暖心举措的关爱对象,涉及四类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区属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含驻区医院),在隔离病房、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急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承担直接防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医护和医技人员;直接参加确诊或疑似病人会诊的组织者和专家;承担病例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等相关防疫工作的人员;承担入户随访、健康管理和居家隔离对象健康随访等医护人员和相关防疫工作的人员。

  政策原文:

  黄埔区关于关心关爱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

  本措施所指的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范围为:区属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含驻区医院),在隔离病房、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急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承担直接防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医护和医技人员;直接参加确诊或疑似病人会诊的组织者和专家;承担病例标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等相关防疫工作的人员;承担入户随访、健康管理和居家隔离对象健康随访等医护人员和相关防疫工作的人员。

  一、加强医务人员工作保障

  1.优先保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单位的物资、药品、检验试剂、车辆等的供给和配备;为区属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辆救护车。

  2.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使收治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传染病诊疗和防控要求。营造有利于医护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落实医务人员福利待遇

  3.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防疫人员,每人每天补助300元;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每人每天补助200元。补助计发办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在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执行,经费由财政保障。

  4.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及时贯彻落实区“铁军八条”措施,根据国家、省、市规定给予绩效奖励。

  5.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对区属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补助,按照区委编委核定的编制总数及岗位设置的类别予以补助。

  给予区属公立医院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定额补助,区财政按在职在编实缴职业年金人数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以上补助从2020年1月开始实施。

  三、建立医务人员激励机制

  6.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编内人员,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尚未聘用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经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直接办理聘用,不受本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编内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职数限制。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政策予以倾斜:参加疫情防控获得嘉奖奖励的医务人员,申报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或者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疫情防控获得记功奖励的医务人员,申报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或者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可提前二年申报;参加疫情防控获得记大功或授予称号奖励的医务人员,申报卫生技术人员副高级或者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可直接申报。上述人员在申报评审中予以优先和倾斜。

  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适当放宽实践能力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资历条件、业绩成果及论文课题等要求,具体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晋升初、中级职称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享受相应激励政策。

  7.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的一线防疫人员,尚未入编的,设立招聘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通过直接考察方式,由主管部门对考察结果严格把关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编内医务人员,在岗位上尽职担当、挺身而出、迎难而上的,在岗位晋升上应优先考虑,任职年限可缩短一年。

  9.对于直接接触患者或疑似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单列,不受比例限制;在评选劳动模范等评优评先工作上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生活保障

  10.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检疫医学观察。疫情结束后,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11.贯彻落实广东省总工会《广东工会关爱帮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行动工作方案》。在工会经费中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及其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购买物品物资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等。

  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公益活动,组织定期提供食品配送、家政服务及志愿关爱活动等,开展“您的家事我来帮”、“您的工作我来帮”及“您的心事我来帮”系列活动。

  12.协调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向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捐赠新冠肺炎综合保险保障。

  13.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并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疫情防控处置和救治等特殊原因的,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予以适当延长。感染新冠肺炎的工伤医疗救治不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限定。

  14.对于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按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优先统筹安排区内相应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学位。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助学工作,可以给予子女每人最高2000元的助学金,从工会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对于国家、省、市陆续出台关于关爱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有关措施和要求,黄埔区给予全面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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