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对房源信息录入阳光租房平台奖励150元
《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意见稿》提出,在“阳光租房”平台备案的,每宗奖励150元。除此之外,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用房等6种新建、改建租赁住房,对租赁住房进行品质化提升或对城市提供重要公共服务群体租赁住房的企业,将获得300元/平方米至1000元/平方米不等的奖补。
《广州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奖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款对“阳光租房”平台备案奖励做出规定:
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住房租赁企业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按150元/宗给予奖励;
2.中介机构通过“阳光租房”平台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按150元/宗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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