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州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什么时候开始申请?补贴多少钱?哪些人可以申请?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请指南(2019年)
【政策依据】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
【补贴标准】
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人;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元/人。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目前在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与南沙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南沙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二)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在南沙区重点发展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通过认定、评审取得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省外来粤人员通过确认换发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企事业单位(需具有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可的职称自主评审权)内部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现聘任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聘任岗位与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致;
(四)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需在南沙区范围内,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含视同法人单位的专业服务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中不含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申请系统】
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工作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上进行
【申请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2019年7月1日09:00时至2019年7月31日17:00时
申报人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报且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17:00时前审核并通过申报人申请,逾期未报或未审核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现场递交纸质材料时间:2019年8月7日17:00时前
系统预审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务必于2019年8月7日17:00时前将申请表格和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
逾期未在网上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补贴申报。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在办理申请时提供:
(一)企业资料
《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请汇总表》(原件,见附件1,一式一份)。
(二)申报人资料
1、《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送件清单》(原件,见附件2,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2、《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表》(原件,见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或报名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5、单位岗位聘任书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
6、劳动合同或相关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7、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一式一份。在广州市缴纳社保证明的申报人无需提供)
8、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一式一份);
9、身份证明材料(为便于补贴准确到账,需核原件);
10、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签名,同时提供开户行名称,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致。为便于补贴尽快到账,建议提供工商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材料提交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员提供)、护照(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提供;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经认证翻译机构盖章确认的翻译文本及翻译机构证照复印件),核实后退回;
2、申报系统上提交的证明材料附件,可以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企业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章的复印件,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清晰可辨,材料格式为jpg、pdf等,上传材料均需进行压缩,格式为rar;
3、现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的所有表格、证件等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纸,按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送件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应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整理齐备;
4、现场提交的纸质版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申办流程】
(一)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访“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下载填报《2019年南沙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提升补贴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系统预审通过后,申请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服务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务服务中心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人社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三)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审核。
(四)报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批后,在相关网站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补贴资金。
【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公示及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3楼60、61、62号窗口
联系电话:020-39053010 邮箱:nanshazcdx@qq.com
【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 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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