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办理非住宅租赁登记备案的资料复印件要盖公章吗?
导语 在广州办理非住宅租赁登记备案时,所提交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吗?
办理非住宅租赁登记备案时,所提交的复印件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办理非住宅租赁备案手续,所提交的营业资料复印件有两种审核方式:
1、提交原件审核;
2、在所提交的营业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所需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地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原件。
(①出租已委托代管的房屋,提供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②出租共有的房屋,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房屋出租的证明。)
怎么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2018年广州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办理指南(网址+资料+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赁】可获查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入口(手机+网页+现场)、备案指南、办理进度查询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