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全攻略(非营业性)
办理条件
申请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 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的生产活动;
2 . 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
3 . 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
4 .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5 . 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2 . 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自有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包括可移动库)的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相关管理人员及涉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6 . 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 .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8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原件)
办理流程
1 . 受理。申报资料受理
2 . 审查。组织爆破作业专家评估
3 . 审查。治安管理支队行政会议评审
4 . 审查。主管局领导审批
5 . 审查。社会公示
6 . 审查。核发行政许可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公安局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 址:越秀区越秀区西湖路88号
联系电话:8311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