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矿权办理全攻略

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在物权法概括性规定基础上由《矿产资源法》予以具体明确化。

办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通过招拍挂取得了采矿权;

2.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同意);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评审;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通过了评审;

5.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了评审;

6.取得取水许可(指地热、矿泉水);

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了评审;

8.林业部门同意占用林地;

9.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合同;

10.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通过评审;

11.土地复垦方案通过了评审;

12. 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13.提交申请材料齐备。

二、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满足上述予以批准的条件。

所需材料

1 .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原件)

2 .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与矿区范围图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证明(资金、设备及技术人员明细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5 . 外资批准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6 . 储量报告(地质勘查报告)及备案证明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7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其审查意见(省矿业协会)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8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及其审查意见(市地质协会)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9 .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合同书及缴存保证金凭证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10 . 水利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原件和复印件)

11 . 取水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2 . 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13 . 林业部门对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 (原件和复印件)

14 . 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意见 (原件和复印件)

15 . 采矿权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16 .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地热及矿泉水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原件)

17 . 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8 . 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 (原件)

19 .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原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 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2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3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 申请表

2 . 填写完毕并提交后,返回网络申请号

3 . 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4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5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及收费标准

法定期限:40工作日

承诺期限:30工作日(在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本局门户网站、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不计入工作时限)

收费标准:

1.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2.保证金核算公式:保证金总额=开采矿种缴存标准×矿区登记范围面积×开采方式影响系数(其中露天开采和允许地表塌落的地下开采为1.2,不允许地面塌落的地下开采为0.5)×地区影响系数。

3.按招拍挂成交确认的价款。

办事窗口

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

联系电话:020-8318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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