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探矿权延续办理指南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依法取得探矿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称为探矿权人。

办理条件

1 . 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之前办理;

2 . 2009年6月1日之前设立的探矿权,并在此时间之后申请延续登记的,允许在同一勘查阶段延续一次,但在同一勘查阶段累计勘查时间不能超过4年。超过4年继续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探矿权到期阶段性总结报告不能达到相应地质勘查阶段要求或完成计划勘查投入不足80%的,延续时必须缩减勘查区块面积,每次缩减的勘查区块面积不得少于批准勘查区块面积的25%;

3 . 2009年6月1日之后新立的探矿权,每次延续应提高符合规范要求的地质勘查工作阶段。如需延长本勘查阶段时间的,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并缩减勘查面积,每次缩减的勘查面积不得低于首次勘查许可证载明勘查面积的25%;

4 . 勘查实施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并由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审查通过论证的意见和予以备案的通知;

5 . 探矿权申请人资金能力以提供的银行资金证明为依据,不得低于申请项目勘查实施方案安排的第一勘查年度资金投入额,同时不得低于申请项目勘查实施方案安排的总资金的1/3;

6 . 探矿权申请人应是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所需材料

1 . 探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 (原件)

2 . 申请的区块范围图 (原件)

3 . 勘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所有级别) (原件)

4 . 地质勘查合同 (原件)

5 . 勘查实施方案及附件(工程布置图及剖面图) (原件)

6 . 勘查工作阶段性地质总结报告 (原件)

7 . 勘查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原件)或国家计划批文(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8 . 勘查许可证 (原件)

9 . 申请人营业执照 (原件)

10 . 有效期限内各勘查年度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年度报告及附件(资金投入会计报表) (原件)

11 . 有效期限内各勘查年度的探矿权使用费缴费收据 (原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 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2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3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通过市门户网站或市国土房管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立案 申请表

2 . 填写完毕并提交后,返回网络申请号

3 . 申请人凭网络申请号前往国土房管部门窗口现场递交资料,窗口接收资料后,发放同意受理的受理回执

4 . 国土房管部门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并在网上返回

5 . 申请人收到办结通知后,前往资料提交的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的,办理结果将通过快递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4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驻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周五下午15:00停止对外服务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

联系电话:020-83185555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