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 登记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增城),在广东省范围内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
2. 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有关规定,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能力,拥有至少2家经营时间超过1年且续存的直营店;

所需材料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2 . 《工商注册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或企业开业通知书及董事会决议等可证明直营关系的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3 . 《外经贸部门同意设立该企业及其2家直营店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4 . 《企业申请》 (原件,原件或复印件)
5 . 《政府部门出具的与特许经营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6 . 《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 . 《特许人联系信息单》 (原件或复印件)
8 . 《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原件或复印件)
9 . 《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目录及十页以上正文内容》 (原件或复印件)
10 . 《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原件或复印件)
11 . 《市场计划书》 (原件或复印件)
12 . 《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3 . 《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4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5 . 《备案授权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需办理证明的企业向市经贸委提出书面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市经贸委受理后审核相关材料(现场核查企业)
3
向省商务厅上报审核意见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经贸委行政审批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407

联系电话:3892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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