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理全攻略
服务对象:需向广州市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
办事依据:
1、《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2号) [第三条和第七条]
2、《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
3、《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办理条件
1、符合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接驳条件,接驳设施通过验收;
2、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
所需材料
1 . 排水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
2 . 同意接驳的证明文件(即排水设施接驳核准意见书及附图两份)
3 . 接驳设施验收资料(包含竣工图、区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接驳排水设施验收登记表等,由申请单位盖章确认。)
4 . 市排水监测站出具的《现场踏勘情况表》和水质检测报告
5 . 非居民用户需提供用水量证明资料(即最近一季度的水费单或用水指标批复文件复印件)
6 . 检测制度(重点排水户提供,原件)
7 . 证明资料:(1)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2)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受理部门:市水务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3892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