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审查全攻略

  服务对象:需要在广州市内实施公共排水设施设计的企业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年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172条]

  2、《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1997年市人大颁布) [第十一条第三款]

  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

  4、《广州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办理条件

(一)设计方案合理,符合排水、防洪排涝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雨污分流建设;
(三)雨水汇水范围、汇水面积符合要求,暴雨重现期、综合径流系数等主要参数选取合理;
(四)有雨水利用、径流量控制等内涝防治方案;
(五)污水量设计合理;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所需材料

1 . 公共排水设施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2 . 公共排水设施的设计方案(说明书及图纸,一式两份)
3 . 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窗口

受理部门:市水务局

受理地点: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窗口(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咨询电话:020-3892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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