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
导语 2013年广州经适房的房源点有哪些?2013年广州经适房最低房价是多少?2013年10月9日,广州首批1418套经适房正式推出样板房,接受准购家庭意向登记。
广州市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
为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称“经适房”)分配,我市于2013年10月9日起推出今年共1418套经适房,公开向已取得《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以下称《准购证明》)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销售。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的经适房房源包括黄埔区的瑞东花园及分布各区的分散房源。各房源点情况见表1。
表1
2013年经适房房源情况表
序号 |
房源点 |
所在区 |
类型 |
销售方式 |
房屋基准价格(元/ m2) |
套数 |
三房一厅 |
两房一厅 |
一房一厅 |
1 | 瑞东花园 | 黄埔区 | 23层带电梯高层 | 预售 | 4708.95 | 1344 | 672 | 672 | 0 |
2 | 分散房源 | 分布各区 | 新建高层及存量房屋 | 预售或现售 | (详见附件6) | 74 | 22 | 45 | 7 |
合计 | 1418 | 694 | 717 | 7 |
二、销售对象
本次经适房的销售对象是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申购经适房条件,已取得《准购证明》,且《准购证明》有效期在2013年4月12日(含当天)之后的轮候家庭。
三、销售程序
(一)样板房开放及登记购房意向(10月9日~10月16日)
本次经适房销售在天河区泰安花园设立销售中心进行样板房开放及登记购房意向。具体地址及乘车指引见附件1。分散房源现场不设接待点,各房源点地址及公交线路见附件2。
申请家庭如有购房意向,可到销售中心填写并提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意向登记表》。登记购房意向时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意向登记后不能撤销。如申请人不能亲自到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意向登记,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可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购房意向登记。购房意向登记在2013年10月16日下午5时截止。购房意向登记流程见附件3。
(二)公布意向登记情况及评分排序(10月22日)
10月22日,市住房保障办公布购房意向登记情况。参加意向登记的申请人家庭根据轮候分值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分值相同的家庭,通过评分排序系统现场确定先后顺序。10月22日市住房保障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公证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代表等共同见证、监督系统评分排序情况。
(三)公示、投诉举报(10月23日~10月28日)、购房资格复核、异议申诉、异议复核及举报核查(10月23日~11月19日)
评分排序后,市住房保障办于10月23日~10月28日在销售中心和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公布房屋的选房顺序,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接受投诉举报。10月23日~11月19日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会同相关单位对已意向登记的申购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如申购家庭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同时进行申诉核查及投诉举报核查。购房资格复核、异议申诉流程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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