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小学生减负十项规定:有人高兴有人愁

导语 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公布《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等新提法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专家:发布行政命令不如实施各种配套

  “这类减负的文件已经屡见不鲜,多如牛毛。到底这次是不是‘既行雷,又下雨’,我带着一种观望的态度。”广东省人民政府督学李伟成表示,文件里面的一些要求非常机械。比如说,“小学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古语有云“温故知新”。不留家庭作业,如何温习?如何巩固?为了行政命令违反了学习规律,只有自取其害,不会有实际的好处。

  他表示,对小学生来说,应该动静结合,独学以及合作学习相结合。过去是比较忽视体验式的学习,所以现在很多人都提倡活动学习。但是,提得多了又矫枉过正,忽视了静心学习以及独自探究。事实上,只有两者结合,才能真正能够“内化知识”,否则知识都是浮在水面的。

  此外,“十项军规”要达到效果,需要的不仅是行政命令,而是各种配套。比如将来的升学、招生、招工等社会评价的体系能否跟得上,否则社会评价体系到现在都没有改,仍然是以分取士,这种禁令很容易成为一纸空文。

  (以下内容来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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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生减负“十项军规”

  根据教育部22日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

  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积极与家长、社会资源单位联动,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安排学生参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设施。在考试方面,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2次。

  各地要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信息公开;全面取消百分制,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

  不解决远忧近虑取消作业永远是口号

  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一公布,即刻被网民评为的“史上最严减负新规”,面对这个最严评价,笔者只能报以一声冷笑——这种8月里来,9月里走的减负规定,年年发布,年年落空,教育部的大佬们,能否来点新鲜的做法啊!

  如果硬是要说出今年跟去年政策上有什么不同的话,可能唯一可以说道的就是如网友所看到的——更严了!但严又能怎么样?严就能改变现状吗?严就能把日日被作业煎熬的小学生从作业的牢笼中解救出来吗?非也!要知道中国的小学生头上压着三座大山,这些大山不搬动,何谈轻松?何谈减负?

  说起首座大山,其实也是孩子们的远虑——高考!

  不取消高考指挥棒,减负基本上是空中楼阁,无从谈起。所有的学生,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被安上了高考紧箍咒:再不考双百分,以后考不上大学怎么办?

  而念这个紧箍咒的,就是老师和家长!他们其实也就是悬在孩子们头上的两座次生大山,或者说是摆在孩子面前的近虑——老师天天用作业、考试给学生念紧箍咒,家长天天用唠叨及课后另加作业给学生施压。

  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可谓苦难深重!教育部若是真想求童于水火,就不应像现在这样只是和风细雨地公布个没有任何执行力的减负规定,而应从根本上撼动这三座大山,解决孩子们的远忧近虑——拿出大魄力来,解除高考压力,公布惩罚方法处罚留作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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