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莞19种情形不能申请低保
(十三)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支取保障金的(保障金少于100元的除外);
(十四)家庭成员有违法收养、赌博、吸毒等行为造成家庭困难而不采取措施或屡教不改的;
(十五)正在劳教和服刑的人员,不享受低保待遇;
(十六)离开户籍所在地,举家迁往市外三个月以上的(特殊情况除外);
(十七)违反第七章规定的相关义务的;
(十八)经民政部门认定不应纳入的。
(十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有一种情形有所改动,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第八条为“除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外,购买商品房、自建房未满5年,且没有出现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而在《实施办法》中,这一条更改为:“除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外,购买商品房、自建房未满5年。”
一二级残疾人家庭免除部分收入
如何核定一个家庭的收入?哪些收入予以豁免,不计入家庭收入?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和《实施办法》都列出了四种,但两者有些区别。
在《征求意见稿》中,第一条为“对法定抚养人达到60周岁以上或退休,有重度残疾人的家庭,豁免法定抚养人个人收入中不高于低保标准150%的金额”。而《实施办法》则将“重度残疾人”更改为“一级、二级残疾人”,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实施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2013年起广州医保就医可在东莞异地结算
点击查看>>>2013年1月起东莞无养老金老人将每月补贴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