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高到20万

导语 车险综合改革将于9月19日起开始施行,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快跟着小编来了解更多详情吧!

  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这意味着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改革实施后,预计短期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红利。

  意见出台后,无论是交强险和商业车险,都将出现不小的变化。意见明确,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比原来提高了,改革后交强险保费可最高打5折。

  为了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也将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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