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导语 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9:00至2025年2月26日17:00。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

中共广州市委机关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是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的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招聘岗位详见《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户籍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应聘人员应满足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情参见附件1。

  1.招聘人员类型要求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系统报名时上传材料扫描件。

  3.专业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年龄要求

  具体以招聘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5.专业技术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6.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社保缴费记录无法证明从事该段工作经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该段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在校期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应聘人员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以服务期为准。

  7.其他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网络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0日9:00至2025年2月26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上传附件

  (1)报名表(在系统填报);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

  (3)个人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使用本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公开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2)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各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视情另行公告)。

  5.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考试程序。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通过初步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6.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站的提示再次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考试资格。考试确认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畅通。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网站,并保持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畅通。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测试内容为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4.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入围面试人员自行携带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考生须留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相关短信通知等信息。

  4.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准考证及《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所要求的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现场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或后续环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或因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形式:考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实操、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候分室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在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应聘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布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聘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九)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报名和考试问题咨询电话:(020)83103561、(020)83603281。

  监督电话:(020)83103031。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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